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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政策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2009-09-04 16:51 浏览次数:

服务政策
    保修规定: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购机的后顾之忧,北京捷利佳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捷利佳华 " )向您做出下述保修服务承诺,并依此向您提供标准的保修服务。
    一、由于产品本身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凭购机凭证和保修卡按照三包规定将享受下列三包服务。
    1、自购机之日起 7 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修理、退货、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退货或换货由经销代理商负责。
    2、自购机之日起第 8 日至第 15 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修理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换货由经销代理商负责。
    3、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您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可享受保修服务(上门服务)。
    4、如果丢失购机凭证和保修卡,且不能提供购机凭证和保修卡复印件的,您的产品可享受自由出厂日期起 3 个月的保修服务(上门服务)。
    5、消费者对修理过的产品在原三包期剩下的期限内或从产品修理之日起 90 日内仍可享受三包服务。而且,消费者有权选择前述期限较长者作为其剩余的三包期限。
    二、如果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消费者将无法享受三包服务(即本三包条款不予适用)。
    1、超过三包有效期;
    2、无保修卡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3、保修卡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4、非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的;
    5、非捷利佳华授权的服务点拆动造成损坏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7、产品的自然磨损(包括但不限于外壳、键盘、显示屏、附件等)
    8、非捷利佳华原因造成的故障、缺陷或瑕疵;
    9、主机没有原厂标贴,条形码及入网证;
    10、一切改版机。
    11、三包期届满后,捷利佳华或其授权的服务点将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三、三包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消费者应将产品送至捷利佳华售后服务部门或其授权的服务点或经销商处请求服务。同时,携带购机凭证和保修卡,购机凭证和保修卡不得涂改,否则作废。
    2、消费者可拨打捷利佳华的售后服务热线电话,以便获得正确的服务信息。
    3、如产品使用过程中,由电信营运商提供的服务(例如来电显示、呼叫转移)无法使用或不正常,消费者应首先咨询电信营运商。
    4、往返捷利佳华服务部门或其授权的服务点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5、所有被维修替换下来的零件,部件和附件等归捷利佳华所有。从其它设备上拆除产品的相关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即该等费用不属三包的范畴。
    6、捷利佳华对产品的三包义务,无论本三包条款或其它书面说明可能隐含或表示的默示三包义务,都应当被理解为已经包含在或限于本三包条款所列的三包范围和三包期限。
    7、三包期内,消费者按本三包条款享受三包服务是消费因产品缺陷所受损失的唯一补救措施。换言之,捷利佳华对消费者的其它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丢失,其待的利益等)不负任何责任。
    8、任何捷利佳华的经销商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的服务点均无权代表捷利佳华承认或承担超出本三包条款范畴的义务,亦无权放弃捷利佳华在本三包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
    9、中国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适用于本保修条款。
    10、捷利佳华保留调整有关保修信息,产品功能及规范等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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